日前,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的通知》(国卫办医函〔2019〕871号)(简称: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显示,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《公立医院章程范本》供各地推进医院章程制定工作时参考,要求各试点医疗机构科学开展章程制修订工作,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要有序推动章程试点工作,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报送相关工作情况。
《通知》明确,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2019年12月底前,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。《公立医院章程范本》共分六章九十二条,涵盖“总则、医院外部治理体系、医院内部治理体系、医院员工、运行管理、附则”等内容。其中,第五章“运行管理”专门设置了第七节“后勤、设备、物资和信息管理”,包含以下要求:
第七十六条明确,医院后勤管理秉承“安全*、服务患者、服务一线”的原则,按照规范化、标准化、专业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的要求,建立健全“后勤一站式”服务模式,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。
第七十八条要求,医院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,建立采购、使用、维护、保养、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。药品、耗材等采购依据国家规范实行制度化管理。
除了以上提出的“后勤、设备、物资”等相关管理要求外,此节的第七十九条明确提出了“信息管理”相关要求,主要包括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内容。